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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审判质效 护航创新发展

提升审判质效 护航创新发展

2024-05-22

2023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9万件,审结3.36万件,分别同比增长41.7%和37.1%;基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76万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7.9%,中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657件,占11.6%,全省“多层立体式”审判格局已经形成……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山东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情况,受到广泛关注。

在过去的一年,山东法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在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农业和新兴领域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等方面不断发力,努力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

提高审判质效

2023年,山东各级法院践行严格保护、能动履职、统筹协调理念,在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推动诉源治理、强化内外协同协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做实严格保护,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自2022年山东高院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以来,山东全省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7件,判赔金额达1.3亿元。同时,做实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实质解纷。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加强对全省范围内批量诉讼的统筹协调,强化司法引导,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例如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樱花批量诉讼案件中,法院按照依法保护、合理平衡原则,高效化解21件关联案件,权利人拟起诉的28件纠纷也得到妥善处理。

能动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创新发展。过去一年,山东各级法院加大关键技术领域创新成果保护,强化对创新成果保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MEMS麦克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中,法院通过准确分析认定功能性特征,厘清专利权保护界限,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并承担400万元的赔偿责任。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保护,服务保障种业创新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山东高院出台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16条意见,扎实推动“齐鲁粮仓”建设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

强化内外协同协作,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过去一年,山东高院深化联动机制建设,与省人民检察院、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履行协作协议;青岛、枣庄、东营等地中院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此外,山东各级法院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烟台、威海、菏泽等地中院,济南市天桥区等基层法院分别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等开展诉前化解纠纷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2023年,全省法院共完成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177件。

加强中医药保护

山东是中医药大省,历代名医辈出,中医药文化底蕴浓厚,中医药资源丰富。为全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山东高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16条,其中提出了加强山东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同时突出山东特色,围绕强化审判职能,提升司法保护水平作出了具体规定,还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措施。

山东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将《意见》落到实处,接下来,山东高院将加大对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工程项目等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助力构建山东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此外,及时了解各市场主体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积极引导树立中医药专利思维、品牌观念和版权意识。

除出台上述《意见》外,山东高院还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签署《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协议》从总体要求、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联络机构、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协同保护、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加强重点业务研讨、加强人才交流与培训等11项具体举措,对全面加强山东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发布典型案例

为加强审判裁判规则总结应用、强化案例指引功能,山东高院发布了2023年山东法院15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涵盖商标侵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在“宏济堂”商标侵权案中,法院认为,商标与老字号的权利冲突,实质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传统品牌在历经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后应当如何确定权利边界的问题。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商标与老字号之间的权利冲突,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历史因素,本着善意共存和包容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

在“纯棉柔巾”商品装潢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正确适用裁量性赔偿及举证妨碍规则,全额支持了权利人3000万元赔偿诉求。该案的裁判,不仅对裁量性赔偿的适用进行了有益探索,对类案处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同时,该案有效运用举证妨碍规则,强化了严格保护的法律效果,体现了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的司法导向。

在《倒读论语》著作权侵权案中,法院在著作权法律框架内对研究《论语》得出的结论是否构成作品作出准确认定,对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在“博洋9”甜瓜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法院明确了销售蔬菜瓜果种苗的经营主体将购买的种子培育成种苗进行销售是否适用权利用尽原则,并认定当销售数量远超适用权利用尽的范围时,仍然构成侵权。该案裁判有利于加强对品种权人的司法保护和促进市场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山东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山东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