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专利大国如何向强国迈进?
近年来,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大气污染防治、禁止洋垃圾入境等环境治理制度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不断推出,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我国现代化的顶层设计,环境保护产业也得到迅猛发展。
共享充电宝行业专利硝烟再起
作为共享经济的细分行业,共享充电宝的出现解决了户外手机电量不足的难题。与此同时,共享充电宝领域的专利纠纷早已屡见不鲜,最为典型的是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公司)与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公司)之间频频发生的知识产权诉讼。不过,因一件实用新型专利,两个竞争对手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上。
今年7月起我国将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
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再出实招!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此前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降低部分商标业务收费标准。
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应提前进行保密审查
专利制度是一种“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制度,从原则上讲,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予以公开,使公众在专利权届满之后能够自由实施该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但是,如果该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仍与普通专利申请一样予以公开的话,必然会损害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相关性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于专利的地域性特点,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希望积极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不仅希望其发明创造取得我国的专利保护,而且希望获得其他国家的专利保护,但是申请人如果将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向国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必然会损害我国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制度正是用于对在我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有效的监管,在有效地保护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同时,鼓励发明创造拓展到国外市场。在专利代理和审查实践中,绝大多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都不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涉及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发明创造比较少见,本文将从一件无效决定入手对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剖析,以期对有意愿向国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给予及时提醒,并促进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深度好文!专家解读商标法第四次修改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充分回应了近年来社会各界对适用商标法所面临难题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商标法第四次修改乃是应我国内生需求,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社会上对此次商标法修改内容尚存在一些不理解甚至质疑的声音,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法理角度予以简洁明了的阐释。此次商标法修改的内容,有助于净化营商环境,规范商标的注册申请行为,提升对在先使用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保护水准。
“自拍神器”专利何以屡经考验?
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由于互联网证据的多样性特点,例如产品销售页面、百度贴吧内容、微信聊天记录、淘宝销售结果页面等,对于这类证据的公开日期的认定一直是无效案件审理中的关键。该案中,合议组根据网络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结合证据所体现的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对其公开日期进行判断。
高通VS苹果:专利大战尘埃落定
近日,美国苹果公司和高通公司分别发表声明,宣布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双方撤销全球范围内正在进行的所有针对对方的法律诉讼。在这场轰轰烈烈的专利大战中,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业界普遍认为,这对双方是一个共赢的结果,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的专利地位得以巩固,而苹果公司也可以顺利推进5G发展计划。